一、白银市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十一条: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1
第41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药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二、白银市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
1、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学、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2、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
3、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仪器设备;
4、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5、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生产条件。
6、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7、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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