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根据企业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某物流公司在双11期间,由于是一些大的节日,物流公司都是比较忙的,所以物流公司把电商物流业务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来完成,主要的工作就是快递件打包、分拣、扫描等等工作。从员工招聘到整个流程完成都是广东招才通负责。但是工作的时间不长也就是一个星期。那么这类的劳务外包就是临时工,因为它的工作时间不长,虽然员工是与广东招才通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改变它是临时工。同时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某汽车店需要客服人员5名,长期时间。然后它们把客服人员外包给广东招才通劳务派遣公司来完成。无论是员工招聘、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等等工作都有招才通公司来完成。而这类的劳务业务外包就属于正式员工。综上所述,劳务外包是不是临时工是根据企业客户外包业务形式来决定的。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1)法律关系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劳务派遣中,三方主体之间形成三个法律关系。劳动力的实际使用者是用工单位,雇佣者是劳务派遣单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外包用工中三方主体间只存在两个法律关系,劳动力的实际使用者和雇佣者都是承包人,劳动者与承包人之间是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与标准的劳动关系无异。发包人不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直接管理。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适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订立的承揽合同适用合同法等相关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用工单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包人和发包人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个人。
4)合同标的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发包单位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对劳动者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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