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自首根据参与的程度确定判刑的幅度。“跑分”本质上是将用户的个人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没有真实的交易为基础,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有组织的欺诈交易;情节严重的,涉嫌刑法规定的洗钱罪,可能被处以五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明知对方从事非法交易,可能构成共犯,则需要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如何区分
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区分如下:
1、一般自首的主体是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的犯罪分子;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一般自首的成立须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条件;特殊自首的成立须犯罪人主动供述其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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