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诉流程怎么走法律程序
民事撤诉流程如下:
1.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2.法院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申请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
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
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三、撤诉后能否再起诉对方
撤诉后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的,当事人还能再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n(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n(二)有明确的被告;\n(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n(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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