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方案是由征收部门作出的,拆迁安置方案未加盖征收部门公章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结算单没有盖章有效吗
是否有效取决于以下几点:
一、该签字人是不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是,不盖章也有效;
二、该签字人是不是委托代理人?如果是,其签字的结算单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也有效。
三、如果是一般的工地负责人,合同中明确的权限恐怕不会达到授权结算的程度,此时多半是无效的了。当然具体还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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