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几年未给的赡养费是多少
十几年未给的赡养费没有固定的数目标准,一般来说,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二、赡养费的给付内容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三、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可以拒绝赡养吗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不可以拒绝赡养,赡养是法定的义务,而不是抚养的对价。《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将父母抚养孩子作为赡养义务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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