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指数有哪些最新消息?
时间:2023-06-01 18:54:46 26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编制方法

新三板指数在编制方法方面,上述两只指数均综合考虑市值及股票流动性,剔除了无成交记录的挂牌公司;指数计算采用流通股本加权法;采用市值覆盖标准(不固定样本数)确定样本股数量;样本股选取综合考虑市值和股票流动性指标,按季度调整;指数样本股行业分类参照全球行业分类系统(简称GICS)标准;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二、内容

新三板指数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分指数”(三板成指,899001)和股转系统做市成分指数(三板做市,899002),新三板成指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日,选取基日收盘后所有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点为1000点。成为新三板成指的指数样本股,需满足“挂牌以来有成交”以及“流通股本不为零”两个条件,并按过去三个月日均成交金额和总市值的综合排名进行降序排列,按照市值覆盖全部挂牌公司总市值85%来确定样本数量。该指数从3月份开始每季度调整一次,样本股调整实施时间均为第二个星期五收盘后的下一个转让日。

三、最新动态

很多投资者对近期股市的调整及板块分化印象深刻,舆论界也有较为强烈的反响。不过,如果就行情走势而言,新三板市场的调整与沪深主板毫不逊色,而且板块分化更严重。

比如新三板做市指数,今年3月底创出今年以来新高1162点,如今差不多整整跌去了100点,跌幅超过8.5%。同期,上证综合指数(3558.1288,9.82,0.28%)的跌幅大体上是在5%左右。当然,在这段时间上证综合指数的最大跌幅超过9%,但从5月中旬以来,其慢慢反弹。新三板的做市指数,则是从3月底一直跌到6月初,期间曾经最多连拉14条阴线。进入6月份,也只是横盘,没有表现出明确的反弹动向。

一般来说,新三板中实现做市商交易的挂牌公司,相对质地比较好。有券商为它做市,理论上价格较为合理,因此似乎不应该出现这种持续下跌的被动走势。事实上,如果拿新三板的成分指数与之对比,人们还会发现,该指数的跌幅要比它小很多,从3月底到现在,指数基本走平,这一期间的最高点是1250点,现在是1230点,可见如果一定要讲跌幅的话,也是很小的。于是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摆在了人们的面前:为什么新三板做市指数会大跌呢?如果说是宏观环境所致,那么鉴于其主要是以中小微创业型企业为主,在当前的市场风格制约下,它的跌幅应该会大于上证主板指数。如果说是因为业绩不如人意,那么实际水平还要低的新三板成分指数,似乎更有理由下跌。可实际情况是,与相关的几套新三板指数做比较,新三板做市指数表现是最差的。

原因在哪里?恐怕还要从制度上去找。新三板推出做市交易后,一度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参与,在很短的时间内,做市指数从千点上涨到了2600点以上。不过随后就开始了调整。这场调整与主板市场的“股灾”几乎同步,所以也没有人对此多说什么。而到了去年年底,一方面IPO速度有所加快,另一方面人们对于新三板出台改革政策的预期也十分强烈,这就使得新三板展开了新的上涨行情。其中实施做市交易的挂牌公司,由于涉及的题材相对比较多,因此也就更加受到追捧,在今年一季度有过很不错的表现。而这种走势,在当时被称之为“集邮行情”。

但问题在于,随着时间的推移,一部分有意转板进行IPO的公司,出于各种目的考虑,纷纷退出了做市交易,另外一部分因为期待新三板交易制度变革而入市的投资者,也因为一直没有看到预期兑现的迹象,逐步开始离开新三板。当初他们进入的重点就是新三板做市股票,这样也就给做市指数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问题还在于,当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发现,实行做市交易并不能令股价出现预期中的变化,而众多挂牌公司也对做市后的股价感到失望,甚至做市商也发现此项业务越来越鸡肋。因此,也就有了市场对做市交易的冷淡,以及做市交易本身吸引力的丧失。一项原本被寄予厚望的交易制度,这个时候却不再那么受待见了。这个时候,距离其曾经有过的辉煌,仅仅相差两年。

这个时候,人们恐怕应该从做市交易本身来反思一下问题。作为一种海外成熟市场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为什么在境内的新三板发展得很不顺利呢?将做市商资格严格限制为券商,即便有限度地向私募基金开放,到目前为止也是只打雷不下雨,这种制度设计上的滞后显然是一个问题。另外,新三板发展方向不明朗,很多挂牌公司试图转板,甚至有的在转板之前还要求主动在新三板退市,这都表明了制度缺陷正在不断弱化新三板的市场吸引力。对于做市制度安排中存在诸多不利于转板的规则,更是使得投资者对做市交易心存疑虑,这样该指数弱于成分指数,也就一点不奇怪了。

全文1.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份成为股东的法律行为。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更新时间:2024-01-18 09:45:12
查看股份转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份转让 最新知识
针对新三板指数有哪些最新消息?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新三板指数有哪些最新消息?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