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需要提交以下信息: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残疾人证、诊断证明、抚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离异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学生在校证明。申请人需要年满18岁,且具有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亲家庭抚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离异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条件。
具体情况而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提交以下信息: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6、单亲家庭提供抚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如果是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7、家庭或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是什么?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是什么?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般为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或者生育保险;三、申请时已年满60周岁或者未满16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申请时处于享受保障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的家庭。因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包括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申请时已年满60周岁或者未满16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时处于享受保障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的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人证、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单亲家庭抚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家庭或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证明、年满18岁的学生在校证明等。申请人需同时满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申请时已年满60周岁或者未满16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时处于享受保障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的家庭等条件。具体条件需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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