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无责任底薪,是指员工即使没能完成用人单位所下达的任务指标也可以拿到该单位所规定的最低薪水,所谓责任底薪就是你必须得完成单位所规定的任务,如果一点没完成就没有薪水,因此我们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要提防公司提出的责任底薪,用人单位常常拿责任底薪这种模糊的概念来骗劳动者白白地为他们工作。
无责任底薪的陷阱有哪些
陷阱1:工资是职场最大的陷阱
实质:工资不是年薪不是月薪,而是时薪
陷阱2:第一份工作,不要在乎工资
实质:第一份工作会影响你一生的收入
陷阱3:找工作时过于看重薪水
实质:工资很重要,但平台更重要
陷阱4:给多少钱就干多少事
实质:不是有了回报才付出,是付出了才有回报
陷阱5:只要努力工作就会得到相应待遇
实质:努力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陷阱6:走上领导岗位就安全了
实质:安全性取决于你的不可替代性
陷阱7:老板总会看见我的努力
实质:越大的公司,老板越看不见你的努力
陷阱8:有能力的人在哪都一样
实质:厉害的不是你,而是平台
陷阱9:跳槽穷八年,改行穷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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