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算不算主动离职
辞职和主动离职是不一样的,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辞职和自离的区别是:
(一)性质不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二)待遇不同
辞职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期未满,一般由劳动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用工方同意后,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工方要给付劳动方应得的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
自离是劳动方未与用工方协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诉违约损失。
(三)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离职的方式有哪些
有预告离职、即时离职、被动离职的方式。
预告离职:预告辞职也就是我们一般经历的正常辞职流程,大家好说好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辞职”需提前书面通知公司,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一般都不会有经济补偿金
即时离职:即时离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直接闪人。
二、失业保险金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吗
自己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员工主动辞职要付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般劳动者提出离职的,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也要看是哪一方提出解除,若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则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劳动者因为自身原因提出离职,则就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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