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顺利参办了广州市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后,申请人需要精心准备好以上列举的各项材料,前往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正式的形式递交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接续转移申请,并同时提交包含个人缴费信息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此时,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申请人所提供的各项必要资料,进行严谨的审核工作。
若审核结果显示其满足转入的所有规定条件,则将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邮寄方式,将此函件发送至申请人原先参加养老保险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收到函件后,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会对其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然后再向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转移的详细清单及相关资金。
最后,由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转入确认工作,并给申请人下达明确的通知指示。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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