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取消了取保候审有案底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酒驾取保候审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案底,取决于最后审判结果是否涉及触犯刑法。通常,在司法记录中,被冠以“案底”之称的,是指某个行为人曾经因为某些违法犯罪行为而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历史证据。
然而,取保候审其实只是我们常说的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如果侦查机关经过反复审查和认定,认为涉事者的行为并不足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待取保期限届满之后,这种强制措施便自动解除,进而涉事者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倘若法院对该案作出了明确判定,那么在判决之后,这个案件的所有数据和信息都会被记录在案,作为案底保留下来。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没有经过法院审判程序,只要处于拘留状态,相关人员仍然会获得拘留通知书以及释放通知,这些文件同样将被计入司法档案之中。需要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安排,因此,在此阶段,尚无法判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到底有没有实际构成犯罪行为,所以还无法对他们进行定罪及相应的刑事惩罚,如此一来,自然也就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取消取保候审吗
在司法实践中,若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可视作其未对醉驾者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需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会自行解除,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对醉驾者的取保候审予以解除。在解除取保候审之时,务必及时告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当事人。
取保候审是侦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逃避侦查或者妨碍侦查工作,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和出庭作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此项措施通常适用于罪行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拘留、逮捕等严厉处罚,但仍需对其人身自由实施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醉驾案件的取保候审处理及其所产生的涉案记录问题,其最终是否构成犯罪前科,主要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在取保候审阶段,这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代表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定罪或刑事处罚,因此在此期间内并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犯罪前科记录。然而,若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当事人被判定有罪且涉及到违反刑法的行为,那么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将会被正式记录为犯罪前科。即便当事人没有经历过审判程序,但拘留通知书以及释放通知书等文件资料仍会被纳入司法档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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