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聊城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西路19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服务大厅4-11号综合业务窗口
二、聊城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聊城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4、具有1年以内合法有效的购、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5、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购买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6、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和尚未解除的公积金贷款担保;
8、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聊城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情况证明: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
5.首付款证明;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
6.贷款还款卡(1类卡)
7.异地贷款证明材料: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另附缴存使用流水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8.担保材料(按照担保方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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