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遭受家暴受伤如何进行处理及维护权益
遭受家暴后的女性的处理方式及维护权益的方式如下:
1.要及时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反映或者求助。
2.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遭遇家庭暴力要怎么离婚
1.首先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以及自己受伤的诊断材料,准备离婚起诉状;
2.将起诉状提交给相应的法院,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受理后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做好开庭准备;
4.开庭之前,进行法庭调解,调解失败的,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法院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家暴损害赔偿费标准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