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最少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签字。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代书遗嘱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代书遗嘱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必须口述遗嘱的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完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应当向遗嘱人宣读。代理人不得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得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理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二、证明遗嘱有效应提供哪些证据
证明遗嘱有效应提供以下证据: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以不同形式立的遗嘱,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3、被继承的财产合法;
4、遗嘱的内容合法且是遗嘱人真正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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