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的吗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居期间并不是代表夫妻双方已经正式离婚,而且还是属于婚姻存续状态,所以在分居期间双方所获得与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在原则上都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和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的。
二、分居的财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没有办离婚登记,分居期间的获得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分居所负债务怎么进行处理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分居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借款,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也算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借款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不能算是共同债务,应当由欠债一方自己偿还。
如果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事后经过另一方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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