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审判法官是在审理具体案件的合议庭中担任主要审判职责,对该案审理负责的法官,主要承担着庭审工作,负责查明案件事实和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并且对部分案件具有决定权。立案法官是负责法院的立案审查、开庭派期、送达保全、申诉复查等工作。
一、民庭和刑庭有什么区别
刑事法庭和民事法庭的区别较多,主要是审理案件的类型不同,法官拥有不同的权利等,作用都是具有制止社会违法事件,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促使社会各成员和平相处,维持社会健康运行。民庭办案人的权利比刑庭大。因为有些刑事案件的决定权在审判委员会,而有的民事案件决定权就在合议庭。
二、房屋买卖纠纷该怎样起诉
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交费后持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三、法院不给开庭怎么办
法院不给开庭,可以咨询法院案件的进度。或者可以要求承办法官说明不开庭的原因,法定理由如被告申请延期且理由正当,或追加当事人等。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比如案子排期冲突,法官出差等等。法院审理案件时,当提交诉状后会有审查起诉期限,然后正式立案后给对方送达起诉书,然后还会给对方答辩期限,最后才是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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