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应当如何处罚?
时间:2023-08-05 20:20:49 30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违法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社会团体已经依法撤销登记。也就是说,社会团体成立时,已经依法注册,但在活动过程中,违反了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规定,被有关主管部门撤销。第二,注销登记后仍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这种行为的本质与不以社会团体名义登记社会团体的活动相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应受到处罚。

民法典规定社会团体法人是什么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它是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全文4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会 最新知识
针对受到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应当如何处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受到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应当如何处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