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中,2008年12月31日以前男性年满60、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办理条件
1、终生没有生育(收养)子女或终生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的。
2、未在单位享受过一次性独生子女计生奖励或补助的。
3、男性于1949年1月1日以前出生,女性于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收养证;
5、免冠一寸近照4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已在村(居)委会及镇一级计生办已出具的意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区一级出具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业务受理-业务承办-业务审核-业务批准-业务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加具意见。
乡镇计生机构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名单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名单报同级财政部门。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内
办事窗口
社会事务局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区开发区和畅5路68号
联系电话:0752-2609065
交通指引:坐26路车到LG诺伊特站(十字路口)下,直走约200米可到,对面是红旗小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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