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诉讼程序
时间:2023-08-18 12:50:12 4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讲述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受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犯罪分子破坏财产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如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应裁定暂停或终止执行。被告人赔偿受害人的物质损失时,法院可考虑量刑情节。若犯罪分子非法占有或处置被害人财产造成物质损失,法院有权依法追回或要求返还。

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1.受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因犯罪分子破坏财产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如发现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应裁定暂停或终止执行;

4.被告人赔偿受害人的物质损失时,法院可考虑量刑情节;

5.若犯罪分子非法占有或处置被害人财产造成物质损失,法院有權依法追回或要求返还。

1. 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因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与民事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事项,而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诉讼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

1. 侵犯人身自由的民事案件,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案件;

2. 侵犯财产权的案件,如盗窃、侵占、抢夺等案件;

3. 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案件;

4. 民事责任纠纷案件,如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

5. 与人身、财产损失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案件,如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案件。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民事案件中的财产损失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就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要求赔偿。同时,当事人还可以就民事案件中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承担方式提出主张。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基本相同,但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对于当事人因人身、财产损失等案件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裁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因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与民事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事项,而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诉讼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自由的民事案件,侵犯财产权的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民事责任纠纷案件,与人身、财产损失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案件。当事人可以就民事案件中的财产损失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就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要求赔偿。同时,当事人还可以就民事案件中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承担方式提出主张。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基本相同,但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对于当事人因人身、财产损失等案件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裁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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