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可以。
借条是证明欠款事实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也是可以的。
1、留下你借给别人钱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对账单或收发货单、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短信、微信记录等。
2、寻求律师的帮助,走法律程序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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