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而行政复议只是行政救济的一种途径。
行政救济的概念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就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救济的特点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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