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公司一般不负责宣告破产。如果是非法集资,可能要负责任。这取决于情况的严重性。轻者返还违法所得,重者依照刑法规定量刑
第二条企业法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不能清偿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法没有规定的,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五条依照本法提起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外国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审理破产案件,应当责令承认和执行。
第六条,第七条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的,职工不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他们可能要负责任。企业破产,企业法人解散尚未清算或者清算未完成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知道,欢迎咨询法律BA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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