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民政厅窗口B035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上收养人的姓名、国籍,公章与民政部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下发《涉外收养通知书》的内容一致。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提供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护照、签证、照片;填写的申请书、收养协议、融合协议,询问笔录是否真实、有效、完整。
提供的材料与原件内容一致,填写的材料真实有效予以批准,有异常不予批准。
现场办理收养登记,打印证书,加盖省民政厅公章,颁发证书。
四、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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