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二胎生育险简述
时间:2023-05-09 15:51:29 38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精神,参保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三期期间所在企业有按规定正常履行社保缴费义务,缴费无中断,生育符合国家计生条例规定的,待生育后可由参保女职工现企业的经办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到福州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审核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结婚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正本发票;

(7)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8)女职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注:(1)父母为独生子女的,不办理独生子女证得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

(2)夫妻均为农村户口的,需加带双方户籍簿(户籍簿没有明确农业户口的,需当地派出所或镇***的农业户口性质证明);

(3)离异再婚的须带离异一方的《离婚证》;

(4)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提供证件一律为原件(须附以上证件及复印件(A4))。办理职工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到社保工伤生育科办理。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的企业,在正常提供相关报销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

(2)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工伤生育);

(3)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证。

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壹份,每月6日至23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二胎
    二胎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立的生育政策。只要符合生育二胎政策,随时可以办理二胎准生证,随时可以生育二胎,没有一胎二胎间隔时间规定,没有育龄妇女年龄限制,没有要办理好准生证才能怀孕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4-02-01 15:30:12
查看二胎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二胎 最新知识
针对福州生育二胎生育险简述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福州生育二胎生育险简述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