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取保候审当兵政审能查到吗?
有取保候审当兵政审能查到,取保候审不会留案底的,公安机关掌握的都是刑事判决的刑事前科和被治安处罚的前科。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算是前科。有过取保候审,已经撤掉,但是在公安局内部网上可以查到以前有过取保,此种不是案底,是一种普通记录,不能消除,但是一般不影响当兵政审。
因为政审主要还是查个人档案,公安局内部网上的记录没有体现在个人档案的。取保候审后撤销,说明没有犯法,因此可以说政治面貌还是清白的。
二、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民事主体若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可能会被拘留,只要是其能够证明自己的社会危害性不是十分的大,并且能够委托律师处理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同时能够支付高额的质保金,此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此种情形一般不会影响当兵政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n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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