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集体户口办理结婚证所需材料
学校集体户口办理结婚证所需材料如下:
1.到挂靠集体户口的单位拿户口本原件(就是一张卡片)、集体户复印件(如需写用途就写结婚登记),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民政局登记时需要带齐: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还要将集体户口卡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结婚照3张(到照相馆说要照结婚照,他们都知道的,红底)。
二、集体户口办结婚证需要户口首页吗
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用到集体户口首页的,也就是需要户主和自己的那一页,这样才能顺利办理结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集体户口怎么转个人户口的手续是什么
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n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n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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