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用律师写吗
不需要。
1.面对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撰写,申请人完全有权自行完成,并非必须由律师代写。
2.如果申请人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希望确保申请书的专业性和完整性,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在委托律师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自己则无需亲自前往法院。
二、强制执行中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律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选择最适合的执行法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在情况紧急时,律师还能协助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当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其他法院查封时,律师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执行或参与分配。
3.若执行法院执行不力,律师还能代表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还能协助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强制执行申请再审的条件及时效
当事人申请再审强制执行案件,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守时效规定。
1.申请再审必须提交再审申请书,并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后,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裁定再审,不符合条件的则裁定驳回申请。
2.关于时效问题,当事人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若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特定情形,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会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特定类型的案件(如追索赡养费等)可以不中止执行。
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原判决、裁定的作出法院不同而有所区别,可能按照第一审或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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