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23日再次强调,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消灭,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上述信息是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透露的。王龙江介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情况时透露,目前为止,已经分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总计463项,并且全面启动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8月24日《南方都市报》)
日常生活中,公众打交道较多的是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其实,非行政许可事项并非新生,乃是旧物,并且已经非法生存达十年之久: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一些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地位由此变得异常尴尬,但是现实中又有实际需求,便以非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保留。
说白了,非行政许可事项,是一项历史尾巴,特点很明显:无法律依据、属于权宜之计。虽然非行政许可事项大部分是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但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仍然管住了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并且由于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归法律约束,极易变成灰色地带,成为地方政府任意揉捏的橡皮泥:国务院取消一批,地方上变相地再增加一批;一些行政许可取消了,却以非行政许可事项面目再次出现。
其实,从王龙江司长的话中就可以逆推出来,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正说明:非行政许可事项极易开后门、保留灰色地带。既然非行政许可事项并无法律依据,理想状态便是全部消灭,彻底取消。不过,此次仍然给了非行政许可事项一条活路: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依法升级为行政许可。那么,这里就给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什么是确因工作需要?符合行政许可法,不难认定,难以捉摸的便是:地方政府会不会偷偷摸摸地将非行政许可事项,升级为行政许可?
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要防止跑冒滴漏,并非是杞人忧天。虽然王龙江司长说,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非行政许可转为行政许可要过好几道关,但是,鉴于行政审批对于部门利益巨大的诱惑力而言,非行政许可事项在取消的过程中,可能便真有过关斩将的本领。如果不想让例外变成放水,就需要配之以信息公开,从而让政府、社会、公民三者进行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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