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合同必须到公证处去公证吗
时间:2023-06-22 22:13:42 32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不需要,二手车交易合同本身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合同生效不代表机动车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于买受方名下,合同生效只意味着买受方有权依照合同要求出卖方协助转移机动车的所有权,否则出

卖方依法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汽车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汽车现实的交付行为。

一、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是否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双方在销售合同中同意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仍保留货物的所有权,即使买方不支付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交付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未经登记,卖方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不愿意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

买方可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

至于买方手头握有出卖方的房产证,卖方也可凭借其作为房产所有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就可以重新办理一个新的房产证,买方手头那个房产证就无效了。

三、购销合同签订后卖家反悔了怎么办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原因,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都算是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定金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后悔,是不能再收回定金的。若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已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买方后悔了,不打算继续履约,那么买方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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