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汝阳县孕妇产假有多长
河南汝阳县孕妇产假有158天,包括国家法定参加98天和河南省在国家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的3个月奖励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二、河南汝阳县孕妇产假有工资吗
河南汝阳县孕妇产假不一定有工资,因为产假包括法定产假和当地奖励产假。在法定产假期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才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而奖励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由用人单位按生育前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三、河南汝阳县孕妇产假可以辞退吗
河南汝阳县孕妇产假期间,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可以辞退,不能通过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解除孕妇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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