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不少受托人为了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会主动披露委托人的存在,如出示委托授权书、委托合同等,让第三人知道委托人的存在,从而达到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目的。这情况下,隐名代理与显名代理的效果是一样的,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与受托人无关。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区别
代理人与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区别:1、委托行为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代理行包括法律行为;2、代理行作用于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而委托行为则作用于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3、代理行为是单方行为,为委托行为属于双方行为。
二、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1、关于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问题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关于溢价款问题
双方当事人对溢价奖励的约定系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法规,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应当认定为有效。
三、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如何去承担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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