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未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牌照之前,一般多用于买了新车之后,不能及时拿到正规牌照的新车短时间使用,在此期间车辆上路必须使用临时号牌,它的法律效应和正式牌照是一样的,在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号牌即作废。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车主《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暂住地居住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所有人为单位的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市车管所、各县市区车管所、城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办理费用:临时号牌5元/张(客车类需核发2张临时号牌)
注意事项:
1、申请临时牌照必须具备上述四样原件,缺一不可
2、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三十天
3、每辆车只能申请三次临时牌照,三次后会被系统锁定,无法继续申领
4、临牌过期出现事故保险不赔
5、临牌使用不当会被扣12分
6、违法照样被记录到正式车牌名下
发送关键词“号牌”,即可获取潍坊车牌申请指南、车管所信息查询等内容!
全文5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