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复婚手续的方式与结婚登记的方式相同,即双方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申请复婚。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复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并收回离婚证。
办理复婚手续的方式与结婚登记的方式相同。
即双方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申请复婚。
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复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并收回离婚证。
复 婚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复婚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复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双方自愿;(二)无配偶者或者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父母要求;(三)共同生活期间没有重大过错;(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复婚不仅仅是满足上述条件那么简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复婚需要进行申请和登记程序。具体来说,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2. 婚姻状况声明:声明双方自愿复婚,无配偶者或者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父母要求,共同生活期间没有重大过错;
3. 协议:双方就复婚后的生活、财产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
4. 财产清单: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
5. 双方父母的态度:双方父母对复婚的态度,如果父母愿意,可以作为复婚的证明。
总之,在复婚过程中,需要重视法律程序和材料准备。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复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才能进行登记和领取结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因此,在复婚前,请确保满足所有法律要求,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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