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涉及到的纸质合同与网络签约合同的条款往往存在差异,本质上,后者的出现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尤其是致力于防止一套房产被重复出售的情况发生。
此外,在进行网络签约时,必须对卖方是否持有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至于购房纸质合同,这实际上是作为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及价格状况的重要依据而存在的合约文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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