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不一定属于违建,需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刀切。所谓“大棚房”,顾名思义就是一些不法开发商把农业用地上建设的塑料大棚进行包装后打着“私人农庄”、“田园别墅”、“农家院”的名义进行销售。想必大家以前也曾看到售价十几万元的农家院,这类房屋大多便是“大棚房”。属于会被立即拆除的违规“大棚房”有:
1.违规改建农业大棚看护房;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
3.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如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一、为什么要拆除“大棚房”?
与普通违建不同的是,因为大棚表面有一层覆膜,使得“大棚房”较为隐蔽,不易被发现。但这类房屋不仅故意改变了设施农用地的性质,在大棚覆膜下硬化耕地,甚至有的还私自挖了地下室,对耕地及基本农田造成了严重破坏。
“大棚房”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幌子,以种植、养殖的管护用房为借口,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土部门期待广大人民群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充分认清“大棚房”的违法性,不信、不建、不购、不租“大棚房”。拆迁大棚房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而且各地区“大棚房”整治赔偿都有所不同,需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决定。?“大棚房”整治行动后要求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并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促使农村经济发展。一般情况下集体土地拆迁,都会下发补偿方案。
对于大棚房的相关认定上,必须对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国家在对大棚房进行改造或者拆除时,必须对大棚房是否合法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合法的建筑,那么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拆迁部门都是可以查询到正确的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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