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是否必须前往法院进行起诉呢?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若确实存在书写起诉状困难的情况,也可采取口头起诉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将此情况通知到被告方。
这就意味着,当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产生纠纷时,债权人有权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来解决双方的纷争。
除此之外,该法典还在第二百二十一条中为债权人提供了另外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途径,即债权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然而,这种申请支付令的方式亦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其中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其它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顺利送达到债务人手中。
如果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无其他债务纠葛,且支付令能够有效送达至债务人处,那么债权人便可考虑采用申请支付令的方式解决问题。
总而言之,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通常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债权人决定申请支付令并符合相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全文5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