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交房3个月业主可以索赔。出现推迟交房的情况时,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金额的,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交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计算违约金。
称未按时交贷款材料开发商迟交房反向业主索赔
开发商迟交房反向业主索赔称业主违约未按时交贷款材料如不追究延期交房可“两清”
数十名业主购买由北京强佑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强佑地产)开发的强佑清河新城小区的房屋后,原定于2008年年底交付的房屋却拖至今年9月,开发商还要求他们赔款4000元至1万元不等。开发商昨天(8月2日)表示,如果购房者不追究延期交房应付的赔偿,在签订相关协议后可不需要支付赔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
于磊(化名)是一家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2007年,他决定购买海淀区强佑清河新城小区一套约70平方米的住宅,并交了1万多元的定金。此后,他还支付了13万元首付,并签订了相关合同。于磊后来发现,由于拆迁不力等因素,强佑清河新城迟迟未能动工。到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日期——2008年12月31日,他依然无法入住。
今年2月,于磊和其他业主接到开发商强佑地产的通知,称因民工短缺等因素,无法按时交房,要求他们签字同意。“当时我们觉得这份通知过于生硬,语气不对,就不同意签字”,于磊表示,他们和开发商协商后,对方修改了通知,称因客观因素无法按时交房,并注明愿意因违约赔偿业主,随后,他们签字同意。此后不久,于磊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银行也随后将贷款打至开发商账户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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