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与其配偶的银行账户并不总是会全部被冻结,法院仅会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实施冻结措施。
然而,在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亦有权冻结属于被执行人的那部分份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与他人共同拥有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进行查询、扣押和冻结操作,并且应当及时将处置情况告知其他产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全文3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