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记分周期是从初次领取驾驶证或者换证之日起计算,12个月为一个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扣减驾照积分周期怎么算?
很多司机都误认为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以自然年计算的,但事实却是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而实际上,驾照分并不是年底清零,是在扣满12分后需要重考。
累计积分周期这么算
很多司机都误认为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以自然年计算的,但事实却是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在计算的时候,无需考虑初次领证的年份(初次领证的年份是用来确定什么时候您需要更换新有效期的驾驶证),清分周期为12个月,清分日期就是您的驾驶证发证日期。
举例:小明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2014年4月13日,截止今天(2015年4月13日)零时,小明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就已经清零了,以此类推,明年也是如此。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这种情况也很常见。
例如:小明的驾驶证初次申领日期是2014年4月13日,如果小明在2014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2日这段时间内的任意一天,驾驶证被锁定了一个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一直没有如期缴纳罚款,虽然到了今天(4月13日),按记分周期清零的规律今天应该是恢复0分,但因未及时缴纳罚款,因此小明的驾驶证在新的记分周期内仍会有记3分的记录。
记分满12分,重考科目一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记分两次以上满12分,重考科目一、三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如果驾驶人员拒不参加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交管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继续驾车被查出将被处罚。
如果驾驶员在记分周期内因违法接受了现场处罚,驾驶员的驾照会被记分。驾驶员需持处罚决定书前往银行缴纳罚款,消除违法,在下一个记分周期驾照记分才会正常清零。如果罚款不缴纳,不仅会被收取滞纳金,违法记录也不会消除,记分也会被带到下一个周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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