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贷审批过了是不是肯定就能放款
非然,房贷获批并非全额放款之必然。
仅意味着顺利通关银行审慎评估,能否成功发放贷款取决于银行房贷额度以及其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通常而言,房贷一经批复,银行将会迅速执行发放贷款的步骤。
在此过程中,借款人需维持良好信用记录,否则,如个人征信状况或负债比率显著提升,仍有可能导致贷款被拦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二、购房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1.复制贷款合同副本。
通常情况下,购房贷款合同会有多份副本,分别由贷款银行、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房屋管理局保存。
因此,您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任一方机构进行合同副本的复制即可。
2.如不慎遗失购房贷款合同,可尝试向房产抵押部门或房屋管理局查询档案资料并申请补发。
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的客户来说,同样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查档补办请求。
3.若您选择以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贷款的资金来源,且不幸遗失了合同原件,则需提供经当地房屋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信息证明文件,以便于申请补发。
4.若在尚未与银行签署按揭协议之前便已遗失贷款合同,您可以首先向各相关方声明该合同已失效,待三个月期限届满之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原签订的合同,并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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