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1、在通常情况下,委托人为支付律师费用的主体,除非对方当事人自愿承受此部分费用;
2、从本质上讲,律师费实际上是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取的报酬,鉴于律师是以全力代表委托人利益的身份行事,故律师费的最终负担方理所当然应为委托人。在此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也是如此,律师费同样需要由委托人来支付,而不应该基于事故责任来分配。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南京交通肇事罪律师多少钱
江苏地区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费用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就刑事案件而言,以下为各阶段的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收费在1000至8000元之间;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在1500至10000元之间;
3.一审阶段:收费在3000至20000元之间(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收费不得超过简单案件收费标准的五倍)。
至于民事案件,其收费标准如下:
(一)简单案件:
1.若不涉及财产纠纷,则收费在2500至10000元之间;
2.若涉及财产纠纷,且诉讼争议标的额小于等于1万元,则按照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若诉讼争议标的额大于1万元,但小于等于10万元,则收费比例为6%-7%;若诉讼争议标的额大于10万元,但小于等于50万元,则收费比例为5%-6%;以此类推,直至诉讼争议标的额大于1亿元,此时收费比例为0.5%-1%。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此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简单案件收费标准的五倍。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第一条
代理刑事案件
(一)简单案件
1、侦查阶段1000-8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
3、一审阶段3000-20000元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金额
第二条
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
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2500-10000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万元,≤10万元6-7%
>10万元,≤50万元5-6%
>50万元,≤100万元4-5%
>100万元,≤500万元3-4%
>500万元,≤1000万元2-3%
>1000万元,≤1亿元1-2%
>1亿元0。
5-1%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需要负担委托律师的费用,除非其自主选择向对方支付此项费用。律师费作为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所获得的酬劳,其行为代表着当事人的权益,因此,最终的费用承担者理应是当事人本人。在涉及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律师费亦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而非按照事故责任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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