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士上夜班的休假怎么算
(一)一周工作时间满5天者,安排2天休息;一周工作时间满3天者,安排一天休息;一周工作时间不足3天者,不安排休息。
(二)各类节假日原则上轮休,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不能轮休者,报院部批准,给予相应的工资报酬。
(三)因工作原因欠休时,护十长根据科室情况及时安排补休,补休应服从工作需要,补休原则上不应连
续超过3天,超过3天必须逐级报告,补休不得与节假日合休。
(四)病假、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年休假等按医院规定执行,以上假日的审批程序按医院节假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休假结束报护理部、办公室销假。
(五)哺乳期小孩8个月以内原则上不安排值夜班,每天给1小时喂奶时间。怀孕满7个月(28周),不安
排值夜班。
(六)护理管理人员离开本地实行逐级报告。
二、护士请假、休假制度
(一)病假凭我院的疾病证明书、请假条请假;事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护士长有审批1天病事假的权利,1-3天者,经护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超过3天者,经护理部同意、院长审批后
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如果因急症在院外看急诊,应尽早通知所在科室,其急诊病假条我院只认
定1-3天,病休后回院就医或上班。
有病或有事,须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可按补休处理,电话请假须接受相应处罚。
(二)应上夜班,但因疾病不能上夜班者,必须当日下午4时前交假条,以免影响工作和人员安排。
(三)因病来院看病,当日不能上班者,必须按上班时间到病房向护士长请假,然后去看病交假条,超过上班时间半小时未来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四)凡节假日、周六、周日及夜班,因病因事须请假者,必须经护士长批准,一律按病、事假处理,不能用补休代替。
(五)原则上个人进行业务学习,学历教育,不能占用工作时间,护士长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个人的休息或补休),安排不开时,以工作为重,不能因学习影响工作。
(六)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干私活、扎堆聊天、看电影、看电视、看非业务性期刊书籍、、穿白大衣上街、脱岗和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七)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科护士长请假,科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护理部主任请假。
三、护士上班时间与休息时间分配
所有医院的护士都是三班倒的。
各班的时间都不一样。只有门诊护士除值班外是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
白班8点到4点,晚班4点到12点,夜班12点到8点;
先上4个白班,再上一个夜班一个晚班,休息两天。
护士工作时间安排
按国家规定,护士每周五个工作日,每日工作8小时,由于护理工作有连续性、继承性、服务性的特点,病区的护理必须是24小时不间断地向病人提供护理服务;
另一方面,护理是一个动态的、周而复始的护理过程。因此,护士工作时间的安排医,必须符合护理工作的规律性。具体时间的排法多采用三班制即将24小时分为;
日班:7:00-12:00,15:00-18:00或者7:00-15:00也可以7:00-9:0012:00-16:00;
晚班(小夜班)17:00-24:00或者18:00-1:00;
夜班(大夜班)24:00-8:001或者:00-8:00;
为了加强早晨及晚间的护理工作或在重症、手术后病人较多的情况下,除上述三班外,可加强护理力量在6:00-10:0018:00-22:00或者7:00-12:0018:00-21:00增加一位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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