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行的案件之中,负责向参与者发放赌博牌照的人员,通常有可能会被视作从犯角色进行判定。
但是,如何准确地定位特定人物在整个犯罪活动中的角色,还需要我们通过全面评估案件的所有事实及相关证据,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科学分析与判断。
在共同犯罪的架构下,从犯是指那些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相对次要或仅作为辅助手段的犯罪分子。
在开设赌场这样的犯罪活动中,相较于那些组织、策划以及出资等方面起着主导作用的人员而言,负责发放赌博牌照的人员,他们的行为所带来的危害程度以及对犯罪结果产生的影响,往往相对较轻,因此,他们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
然而,如果这些发牌人员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表现得非常活跃,甚至发挥出了相当关键的作用,那么他们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认定为主犯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全文3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