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司股东权益的,可以要求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股东可不可以控告股东职务侵占
股东作为企业的拥有之一,其他股东有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时,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其他股东是可以控告有侵占行为股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债权人债务人的法律规定如有: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6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