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屋被拆迁时的补偿是否会低于有证房屋的补偿
对无证房屋不予补偿是拆迁方损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途径。如果我们的房子目前没有产权证,我们也应该尽快去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法律,无证房屋不一定像一些拆迁方所说的那样违法。拆迁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对拆迁范围内涉及的房屋进行调查,综合考虑房屋建设年限、建设时的有关规定、是否有遗漏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应的安置补偿方案有关部门负责人。因为历史原因很常见,房屋开工建设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虽然没有合法的权属证明,但应该符合安置补偿标准,不应该区别对待。
无证建筑不一定是违法建筑,拆迁方要分析具体情况,即使认定为违法建筑,除特殊情况外,也要给予适当补偿。那么,为何仍有许多无证建筑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而不予赔偿呢?将无证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可以降低拆迁成本,尽快达成拆迁协议,加快工程进度,但却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房屋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听到拆迁的消息,恶意建造的房屋将不予赔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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