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直接故意;
3、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客观方面体现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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