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近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这条规定顿时在网络游戏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意味着只能在网络世界中使用的虚拟货币首次走入了“现实世界”,成为交易时需要缴税的“商品”。
然而,一位经常在淘宝网上进行虚拟物品交易的资深玩家私下里告诉记者,他对于自己的生意并不担心,“看了相关文件,我感觉针对虚拟货币的交易收税‘可操作性不强’”。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如何对虚拟货币交易进行监管的确是目前最棘手的问题。
虚拟货币买卖如何“定价”
登录淘宝、易趣等网站的“游戏币”交易专区就可以看到,出售各种游戏虚拟货币的帖子达到数十万条。经常泡在“魔兽世界”中的网游玩家小贾告诉记者,在游戏中赚取虚拟货币的方法通常有两种:自己在网络游戏中通过执行任务来获得游戏币;或是通过现金购买,如腾讯发行的专用虚拟货币“Q币”。
“如果是我花钱买来的虚拟货币,交易起来还能计算利润;那我花费了时间和精力自己在网上打出来的游戏币呢,该怎么算?”小贾感到很是不解。
记者了解到,针对国税总局出台的政策,北京地税的细则规定,如果交易方能够提供收入证明,应纳税所得额便是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之后的余额,这时的适用税率为20%.而像小贾所说的后一种情况,则按照交易全额的3%进行征税。假如小贾自己将在游戏中靠“练级”赚到的游戏币以1000元卖出,也就要交30元的税金。同样,如果交易者拿不出获利收入的证明,也同样按照交易全额的3%进行征税。
一家经营网络游戏的门户网站相关负责人认为,实际上,由于不同的网络游戏规则不同,所获得游戏币的难易程度和为此付出的成本也完全不同,不应对税率做出统一界定。
虚拟世界存在监管真空
虚拟货币交易双方应该谁来缴税?北京地税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易支付方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网友“小白”告诉记者,自己和其他玩家都是在网上充值,网下交易,既没有交易记录,也不会留下实名,“想要监管不大可能”。
这位网友表示,通常自己都是把钱直接汇到卖家账户中,然后对方在游戏中将游戏币“馈赠”给自己。不少卖家为了吸引顾客,纷纷在自己的帖子中注明“游戏币十分钟即可到货”等字样。
有税务专家表示,如果是在淘宝等交易平台上注册的卖家,可以直接通过其绑定的身份证来核查虚拟货币销售收入并征税。但目前大量玩家私下交易的行为仍存在着监管的“真空”。
虚拟财产是否应受保护
此次,地税部门首次明确表示,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方能够提供收入证明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对其获利部分进行征税。不少运营商认为,这意味着国家正式承认虚拟货币的“财产”身份。
“既然要征税,虚拟财产也应该像真实财产一样得到保障。”网游论坛上部分网友提出,通过各种技术手段,玩家游戏中的各种道具、货币甚至账号被盗的事情屡有发生,而目前法律上对这样的行为尚无有效界定。
腾讯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虚拟财产私下交易的泛滥已经使网络盗窃形成了产业化的规模,成为制作木马病毒、到传播病毒、再到网络盗窃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销赃这样“一条龙”的链条。依法管理虚拟财产私下交易对于用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保护都会有促进作用。
何谓“虚拟货币”?
日前,北京市地税局正式公布了征收虚拟货币交易税的相关细则。《细则》对网上买卖虚拟货币征收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具体细化。
法规一出便引起热议。记者在对各方进行采访时发现,就在人们纷纷对虚拟货币交易该不该缴税,怎么缴税等问题各抒己见时,却很少有人能说清楚,到底什么算“虚拟货币”。
顾名思义,“虚拟货币”并非真实货币,它是通行于一些网络上的货币,但它又具有现实价值。网友可以通过销售点、银行卡支付等方式购买虚拟货币,再用虚拟货币购买该网站的付费产品或玩网络游戏。
知名的虚拟货币如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的U币米票等,但这只是虚拟货币的一种。许多热衷于网络游戏的人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交易的所谓“虚拟货币”,绝不仅限于此。
玩家汤先生正在玩的一个网络游戏是网易推出的“梦幻西游”。玩这款游戏需要购买相应的点数,即每小时4点,1点0.1元。不过,汤先生告诉记者,这些点只能让玩家参与到网络游戏中,若想在游戏中晋级取得好成绩,只有这些还远远不够。玩家还需在游戏中购买装备,像他在游戏中扮演的“大唐官吏”,从头上戴的帽子,脚下穿的鞋,到手里拿的武器,无不需要在游戏中挣取游戏币来购买。
汤先生还告诉记者,这类游戏币可不是随便在哪个销售点都能买到的,而是通过游戏中“过关斩将”才得来的。对于那些技术不佳,或者没空儿长时间玩游戏的人来说,也可以用钱买。
“有很多专业玩家,天天在网上挂着,就为了赢游戏币卖钱。”汤先生就曾花100元从专业玩家手中买了1200万梦幻游戏币。汤先生说,如果靠他自己赢取这些游戏币,至少要花费一个星期的时间。
据了解,有人还成立了所谓的“打币工作室”,专门“打币”卖给玩家,从中获利。有报道称,一个拥有10台电脑的“打币工作室”,一个月除去电费和员工工资,可轻松盈利四五万元。一些成规模的工作室,客户群不但覆盖全国,甚至还延伸到了海外。
有观点认为,只有游戏运营商发行的“预付点”、“预付卡”才算虚拟货币。
而“游戏币”只是游戏虚拟世界内存在的一种道具,即玩家通过游戏规则,如打怪物得到的,纯粹是游戏内的消耗品。游戏营运商只保障其在游戏内的使用,对于其经济价值不做任何承诺。因此,不应对其征税。
另一种观点认为,“游戏币”已经超出了虚拟空间,成为了一个有市场、可交易的商品,当然可以进行征税。
对于这些争论,税务部门目前也无法给出权威的解释。RB160RJ177
网店注册引争议
今年8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电子商务监管意见》开始实施。《意见》中规定,网上经营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凡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
与此次北京市地税局出台征收虚拟货币交易个税细则的消息一样,网店需工商注册也曾引起网友们的巨大争议。工商局表示,希望通过对网店进行工商注册,给消费者以必要的法律保障。但不少网店店主表示,淘宝、易趣等交易平台自身拥有一套完备的信用体系,他们之所以能取得网上交易的成功,正是有良好信誉作保障的。
虽然《意见》中并未涉及收费事宜,但许多网店店主担心工商注册之后就会出现相应的收费。
不过,网店是否进行工商注册完全停留在店主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工商部门并没有出台任何处罚措施。
全文2.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9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