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商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所需材料
(1)《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
(2)《江阴市企业职工因公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
(3)《工伤职工工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收入情况统计表》
(4)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及供养关系核定表
(5)《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
三、办理期限
伤残津贴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为每月的15日前审核发放;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在30日内经业务人员审核、复核并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予以支付。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承办单位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联系电话
051086824785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全文4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