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满足李取金的条件,便可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材料提交与审核。
以下是资格获取的具体条件:
第一,您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及相关税款,并且在您当前任职公司以及您个人方面已经依照相关法规足额履行完缴费义务超过1年以上;
第二,如果失业并非由于您个人主观意愿导致的;以及
第三,您应当根据规定程序完成失业登记手续,且具备良好的求职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